本报讯(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宋超群 白婕)“这起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意义重大。该案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镜鉴常照,警钟长鸣。”在某庭审现场,受邀参加旁听的人民监督员感慨道。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城关区纪委等单位人员,以及城关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共240余人受邀到场旁听郑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面对面”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前,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主动与人民监督员沟通,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及庭审注意事项。人民监督员观摩整个庭审过程,对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举证答辩等方面进行监督。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法院将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公正判决,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庭审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指控犯罪有力,出庭行为规范得体,体现了检察机关高水平的业务素养。
(原标题:廉政教育“面对面” 兰州城关: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