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玄逸兵 杨宇星)12月1日,黑龙江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成立。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向第一届黑龙江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据悉,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负责审核初任检察官人选的专业能力,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审查认定检察官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并提出审查意见。第一届黑龙江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黑龙江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