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
破解高质效法律监督“数字密码”
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走访中发现,经行政机关积极整治和宣传,如今,行政、企事业单位都知道要依法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残保金漏缴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这一问题线索的发现,得益于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研发的“残保金漏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2023年,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时了解到,该县残疾人就业安置申报、残保金缴纳入库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残疾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温宿县检察院经摸底调研后发现,该县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实施、残保金征收和管理使用的相关行政部门,因信息沟通不畅、动态底数不明和监管缺位,致使残保金出现漏缴、漏征的情形。该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并通过专题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汇报。
随后,阿克苏检察分院制定《关于在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残保金征收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由两级检察院同步开展残保金征收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因残保金用人单位多、涉及金额大,存在精准锁定难、追缴难度大等问题,阿克苏检察分院探索建立“残保金征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该模型在相关部门提供的海量数据中分析碰撞,快速导出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线索4000余条,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7件,制发检察建议书9份,督促全地区用人单位缴纳入库残保金7826.37万元,新增残疾人安置就业985人。
2024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构建、应用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数字化手段拓展监督渠道、优化监督模式,赋能新时代检察监督。全区三级检察机关自主研发法律监督模型119个,引进模型667个,通过模型累计筛选、碰撞监督线索2.8万余条,集体研判成案694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12份,挽回损失3亿余元。
实现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数字检察工作才有生命力、才有可持续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新疆检察机关在监督中发现,多地公安机关对《意见》中规定的危险驾驶入罪或出罪、缓刑或实刑等问题理解不一致,存在部分案件应当撤销而未撤销。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联合检察技术处及时研发“醉酒危险驾驶撤案监督模型”,并在全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使用模型梳理466件拟监督撤销案件,已监督撤案456件。
该模型的运行,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强化对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反向衔接,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年多来,新疆检察机关一个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建构与应用,深入挖掘隐藏在个案背后的类案监督线索,在社会民生、经济活动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发力,打开小切口,达成深治理。
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建成“新源检察·顶冰花开”数字未检平台,包含“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顶冰花学院”“顶冰花课堂”等未检数字化场景,集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在线帮教、线索移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持续激活数字效能,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运用“国有土地出让金依法收缴监督模型”,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回收国有土地出让金1207.5万元,并健全土地竞买市场落实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监管机制。
“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规模效应已初步显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办公室主任周彬介绍,新疆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效能,加大外部数据对接力度,引导业务部门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沟通,在跨部门数据共享上实现接续拓展,以数字检察优化检务管理,破解高质效法律监督“数字密码”。
(本报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