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鹏)为持续深化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实践,系统总结、提炼、推广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典型案例讲评(以评代训)活动。全省检察机关24个典型案例参加讲评,通过“案例展示+专业点评+现场观摩”形式,评选出10个精品案例。精品案例展示在青海省检察院举行,省、市州检察院相关人员以视频形式观摩了精品案例展示。
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在活动中指出,要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念、“监督就是办案”理念和“办案必须规范”理念,把握好重大法律监督事项范围,着眼于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监督事项开展工作,增强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变成日常办案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从监督事项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审查决定、跟踪反馈、复查救济和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形成完整规范的办理、管理流程。
据悉,自2023年11月起,青海省检察院在全省确定7个检察院开展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工作试点,2024年7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明确了“8+N”案件化办理监督事项范围,即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8类监督事项,同时允许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增加监督事项范围,并通过分类制定案件化办理规范指引、印发典型案例、定期蹲点指导调度等方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截至5月底,全省共案件化办理重大法律监督事项5425件,初步实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履行方式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监督事项从“碎片化”到“案件化”转变、监督行为从随意性向规范性转变,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范化和权威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