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禁止令真正“令行禁止”
杭州萧山: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工作指引堵住禁止令执行漏洞
2025年3月,检察官就禁止令执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会商讨论。
“小聪明耍不得,终究是逃不过。”7月21日,因违反禁止令受到警告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金某,对回访的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自己很后悔。
而随着《萧山区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监督工作指引》的出台,将让禁止令真正实现“令行禁止”。
金某是杭州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在企业运行中,为减少经营成本,他动起歪脑筋,将焚烧生活垃圾中产生的飞灰等危险废物偷偷倾倒,将堆放垃圾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透液偷偷排放。2022年3月,金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在社区矫正期间,金某却心存侥幸,表面上每个月准时上交遵守禁止令承诺书,背地里却以股东身份实际从事公司经营活动。社区矫正管理人员找他了解有无违反禁止令的行为时,他信誓旦旦地称没有。
今年3月12日,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时,发现金某的请销假单颇为蹊跷,他多次以受公司指派赴外地参加商务活动为由申请外出并获批准。
检察官调取了金某的手机轨迹定位,发现其在杭州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后经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发现金某并没有真正执行禁止令,仍然担任着公司股东,从事经营活动。
3月17日,该院向区司法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认为司法局未及时发现金某违反禁止令的行为,在对禁止令执行监督履职方面存在不当之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萧山区司法局随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金某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其退股。
为了充分掌握全区禁止令执行情况,该院搭建了禁止令执行监督数字模型,从相关平台上调取全区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名册,通过查询企业股东情况和经营情况,经数据分析和碰撞后,发现监督线索2条。因该数字模型实施效果好,目前已在杭州市检察机关推广,共排查出相关线索9条。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相关单位均已整改到位。
禁止令执行中的问题反映出司法、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之间数据不互通,难以实时核查社区矫正对象从业动态,导致出现监管缺位。为此,7月,萧山区检察院联合萧山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出台《萧山区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监督工作指引》,从入矫宣告、入矫报到、矫正管理等方面对禁止令执行进行了细化。
(本报记者史隽 通讯员高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