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被冒用,维权四处碰壁
郑州金水:检察监督破解冒名登记困局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韦改 朱梦轩)“我的法定代表人身份终于被撤销,可以注册自己的公司了。”近日,李先生得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撤销了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后,特意将这一好消息告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杨红香。
2016年底,李先生在郑州办事期间,不慎丢失了身份证。2022年7月,李先生打算创业开公司,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业务时,却被告知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这不可能,我从来没开过公司!”李先生一脸困惑。经进一步查询得知,这是一家注册于2017年6月,登记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的科技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均登记为李先生。因经营异常,这家公司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李先生也因此上了“黑名单”。
回想起几年前丢失身份证的事,李先生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了。他立即赶往郑州市金水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撤销该公司的冒名登记,但被告知需凭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才能处理。李先生随即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因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024年1月,李先生又以该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同年3月判决案涉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至登记机关撤销李先生的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然而,因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胜诉判决无法落地执行。无奈之下,李先生来到金水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办案检察官杨红香审查后认为,法院裁定虽无不当,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状态依然持续,通过诉讼途径又未能实现正当诉求,存在确有必要进行检察监督的情形,遂依职权受理该案。杨红香通过查阅案涉公司设立登记的全套原始档案、实地走访等,确认公司已无实际经营。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公司登记的一系列文件上李先生的签名均非其本人笔迹,确属冒名登记。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今年3月,金水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受邀列席。经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李先生的申请理由成立,应当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随后,该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调查核实后依法撤销案涉公司对李先生的冒名登记,将李先生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中移除。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撤销了李先生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上报上级部门,移除了李先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目前,各大平台显示李先生的相关不良信用信息均已撤销。
以此案为契机,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扎实开展撤销冒名登记工作,优化、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目前已受理并撤销企业冒名登记业务4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