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后,甘肃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意见》要求,在“四力”上下功夫,高质效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驱动力”。一是调查摸底,精准研判。《意见》印发后,为精准把脉全省不起诉案件后续处理情况,甘肃省检察院指导全省各地检察院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摸底,研判该类案件涉及的罪名、领域、数量、处罚情况等,累计梳理案件1万余件,涉及罪名100余个,为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厘清工作思路夯实基础。二是统一思想,整体推进。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推进会,进一步强调了工作任务、量化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并针对各地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澄清了工作中的模糊认识,有效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庆阳、定西、张掖、武威等四个市级院作了交流发言,为其他地区开展工作提供了思路和经验。三是全员培训,提升素能。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行政、案管等部门检察人员开展行刑反向衔接专题培训,对《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学习相关工作流程及监督要点,解答办案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帮助检察人员尽快排除工作障碍,进一步提升行刑反向衔接的专业性和精准度。
二、完善制度支撑,激活工作“内生力”。一是快速启动,试点先行。根据案件摸排情况,选择不起诉案件体量适中、前期检察意见制发较多的张掖、庆阳等地为试点地区,先行开展工作。庆阳市检察院对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作出的1286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汇总和梳理,发现应发未发检察意见的案件共77件,跟进监督68件,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二是建立机制,明确方向。甘肃省检察院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检察监督实施意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细化案件移送、审查、会商、反馈等步骤,为全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平凉、酒泉、兰州等市检察院也迅速反应,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行刑反向衔接流程图、工作手册、台账等,率先开展工作。三是打破壁垒,数据共享。明确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刑事检察”条线的文书库添加《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审查登记表》《反向衔接案件线索移送清单》,在“行政检察”条线的文书库添加检察意见书等文书模板,向行政检察部门开放刑事案件不起诉报表的查询权限,保障案件移转、办理规范、正常。
三、做好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向心力”。一是协同履职,同向发力。按照“一个部门牵头总抓,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全院一体协同履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刑事检察部门参与、案件管理部门和检察技术部门配合的行刑反向衔接一体履职工作格局,打破不同检察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屏障。如定西市检察院明确规定了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及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的,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做好案件的内部高效流转,建立统一归口管理、一个窗口对外的“扁平化”管理流程。二是一体联动,强化指导。构建省检察院主导、市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的工作格局,加大省检察院的对下指导督导力度,全面启动检察意见书备案制度,要求各级检察院对新作出的不起诉案件是否制发检察意见书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需要制发检察意见书的,将检察意见书及不起诉决定书一并报市检察院备案。鼓励各地创新办案方式,最大限度激发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如武威市检察院探索开展“不起诉+”工作模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97件,采用刑事和解、检察意见、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实现过罚相当,针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168名被不起诉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现已有119人受到行政处罚,19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三是加强配合,凝聚合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开展以来,甘肃省三级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主动对接工商、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行刑衔接闭环管理。如张掖市检察院与该市市委政法委会签《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办法》,从领导层面获得工作支持;天祝藏族自治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八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不起诉案件中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据此发出检察意见30余件,推动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四、助推社会治理,扩大工作“影响力”。一是科学建模,数字赋能。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作为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将从案管系统调取的不起诉案件,与近年来开展专项活动中建立机制要求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行政处罚案件数据进行交叉比对,运用数据碰撞方式有效提取各地不起诉案件数据库中尚未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高效打破反向衔接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壁垒。如宁县检察院借助建立的“食品药品安全类案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发现该县市场监管局“应罚未罚”问题线索6件,制发检察意见书2份,并通过办案与市场监管局会签《关于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联系会商和监督线索移送机制,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白银市检察院建立“刑事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检察监督”模型后,制发类案检察建议书17份,有效提升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效果。二是守正创新,提升质效。聚焦重点领域,以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为小切口,探索专项监督方式,通过精准排查相关案件线索,在履职中深入挖掘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督促纠正,目前已制发检察建议15份,实现了“由案到治”的效果。三是跟进监督,依法履职。对刑事案件不起诉后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织密行政法律法规与刑事法律法规的适用网,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有效避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变成一纸空文。如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针对恶意注销公司登记类案件中的被不起诉人,及时制发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给予上述人员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发出后,积极跟进,针对行政机关不采纳、不处理、“发而不回”等情况再制发检察建议,做实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以不起诉率较大的相关案件为切口,在制发检察意见后,又针对普遍性问题,分别向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尊重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前提下,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达到了“1+1>2”的工作效果。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