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鉴”》
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开设的法治题材微视频栏目
取材于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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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期
这是一起没有人举报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在开展对人民法院涉企行政处罚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起案件的法律程序存在问题。本应该在作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3日之后才能作出的《限制消费令》竟然在同一天发了出去。通过进一步审查发现,本案虽事实清楚,但是程序有瑕疵。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素材提供: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视频制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 视频:刘广强 于贺 赵瑞 黄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