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张岩 李鹏)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将践行群众路线与疑难涉法涉诉信访化解相结合,探索建立了“研判、定责、评价”化解程序和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模式的“3+1”处置机制,有效破解疑难涉法涉诉信访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难题。
今年3月,该院出台了《疑难涉法涉诉信访研判定责评价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研判、定责、评价的具体内容:在研判中,该院总结归纳上访人多次持续上访,无理缠访、缠诉等7类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根据具体案情初定级别和息访时限;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的性质确定包案责任人和首办责任人,用“双责”保障对案件的“关注度”,限定最长5个月内办结息诉;该院同时规定一年两次评价处置工作,对于信访人表示息诉罢访、半年之内没有重复上访的案件认定已经息访。同时,该院还制定了特邀调解员机制,针对某些对检察机关不配合的信访人,即处访人员化解矛盾时,邀请一名当事人本村、本单位声誉高或人缘好的人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同时评议,让当事人更加容易接受。
2012年5月,乐陵市大孙乡某村民杨鑫明与邻居发生矛盾,被邻居家的子女打成重伤。法院判决后,杨鑫明的儿子小杨执意认为不公,多次到市里和上级检察机关缠访,持续两年之久。今年5月,小杨又赶到乐陵市检察院申诉,该院随即启动“3十1”处置机制。当日,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和信访人员迅速约见小杨,耐心向他解释检察机关批捕、公诉和法院判决时的法律依据和考量因素,并逐条回答其质疑。随后两天,检察官还联系其村委会,确定了一名特邀调解员,双管齐下多次走访和调解,不到半月时间便促成了双方和解。
“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其特殊的规律性,在化解此类案件时,我们注重方式和方法,但更注重效果。”该院检察长尹国岭说,“我们将息诉化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根据信访的难度级别、是否息访及信访案件处理的时间、效果确定不同的奖惩,包案负责人息诉化解工作作为述职报告内容之一,接受干警的评议”。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3+1”处置机制,成功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均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今年5月,该机制还被山东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原标题:方法对头,矛盾迎刃而解 山东乐陵:“3+1”处置机制化解疑难涉法涉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