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防冤假错案”;“监督纠正违法‘减假暂’”;“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这些内容,受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们的关注和好评。
采访中,代表们对报告中列举的“王玉雷案”“呼格吉勒图故案”等案例印象深刻,认为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不手软”,保障人权“接地气”,既加强了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又切实强化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监督纠正冤假错案“敢于担当”
“检察机关去年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做到了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科员龙芳向记者表示。
龙芳注意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列举了“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这些案例都很典型,检察机关在督促、参与错案纠正时,还将办理过程向全社会公开,体现了极大的决心。同时,也释放了一个信号———未来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会做更多的工作。”龙芳说。
对于冤错案件,最高检工作报告表示:“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最高检的鲜明态度,得到不少人大代表赞许。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经理何文波在审议时表示:“司法机关注重自身反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勇于纠正错案、实现公正司法的决心和自信。”
监督纠正不当“减假暂”维护司法公正
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3827人,同比上升42.6%;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121人;查办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职务犯罪252人。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这一内容是‘用数据说话’,说明这项工作做得实。”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石景山区委原书记荣华认为。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崇和代表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规定,慎重处理职务、金融、涉黑等犯罪人员“减刑、假释”问题;严格履行程序,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长效机制。
荣华代表还注意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有关“深入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的内容。她认为“从报告看,检察机关清理出的4459人现已纠正4299人。这是保障人权‘接地气’的体现。”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很关注司法人员依法办案,对检察机关2014年加强诉讼监督,严防司法腐败方面的工作很赞同。”全国人大代表、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伟告诉记者。
“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渎职侵权犯罪线索,检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办。”刘伟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和反渎职侵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不仅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裁判公正与否也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领域中的实现,检察机关如何加强这方面的法律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从社会各界期许来讲,希望检察机关重点加强对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原标题:法律监督不手软 保障人权接地气——人大代表评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