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张海亮)“检察官大哥,要不是你们出面,我恐怕还得再惹乱子!”5月8日,一条微信让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贾道国颇感意外。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大大的“笑脸”表情和一个红包。
“你好好工作,可别再一时冲动干傻事了,守法就是对我们最好的报答!”贾道国谢绝了红包,脸上却露出微笑。
今年4月初,博兴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县城东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督导工作。其间,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一句“题外话”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春节前被拖欠了一个月工资,可他所在企业的老板态度却很强硬,双方正在理论呢!”
“只要不是张某自身的原因,我们就要帮着解决,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检察官积极介入此事,很快查明真相。原来,张某在打工期间,一直没有暴露自己的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企业老板无意间得知这一情况后,便以张某隐瞒身份为由,扣发了他当月工资。
“辛辛苦苦干了活儿,竟然拿不到工钱,真是太欺负人了!”对此,张某气愤不已,多次讨薪无果,便找到司法所求助。尽管司法所干警也非常热心,几度上门调解,但企业老板却不买账,甚至扬言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于是,检察干警两次带着张某找这名老板,通过列摆法律事实、分析利害关系,详细说明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对方陷入了沉思。检察干警乘胜追击:“社区矫正对象虽然身份特殊,但也享有同工同酬的正当权利。我们绝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人,而是应当保护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意愿。”
最终,在检察干警的耐心劝说下,企业老板为张某结算了3900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