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前,他说,“我不去”
2020年12月10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在大坦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驻街镇律师、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都已经就座,唯独被执行人吴某双却一直未见踪影。
我拨通了吴某双的电话。“我不去,国土局的处罚是错的,我去了要是硬让我签字同意怎么办?”吴某双语气固执,态度强硬。我沉了沉气后说:“人民监督员和律师都在场,你对行政处罚有意见,巴比伦娱乐场这个机会向国土部门提出来不是更好吗?”听了我的这句话,吴某双开始犹豫了——公开听证会开到了自家门口,可比自己费时坐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信访方便多了。我马上让检察官助理把吴某双接过来。10分钟后,吴某双来到了会场。还没落座,他就急着向受邀旁听的执行法官表示他是不会配合执行的,缘由是,作为申请执行人一方的国土职能部门作出的罚款事由有问题,而且金额他也不能接受。
违建房被强制执行罚款,他说,“我没钱”
年近六旬的吴某双是大坦村村民,年轻时外出打工落下残疾,后回乡耕地。2013年,他承包了村里10亩“湖洋田”(土地巴比伦娱乐场分类为耕地),该地块紧邻他的原有旧房,为了方便使用,他用水泥浇灌硬化了其中的100多平方米的地面。2015年,他向村委会申报危房改造取得书面同意。2018年在对原有旧房改造时,他在已硬化的地块上违法建起了一层平房用于生活居住。2018年8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现吴某双的违法占地行为后,对多次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吴某双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他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改正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以罚款13634.88元。因吴某双既不履行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2020年4月,经行政机关申请,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上述行政处罚的裁定。同年9月,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罚款部分并加处一倍罚金。
2020年5月,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收到此案可能存在消极执行的线索后,我作为承办人来到大坦村走访调查时,吴某双迫不及待地道出心中抵触执行的缘由:一是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法院的执行依据有问题。其一家七口三代人按规定可分户建房,用自留地调换被罚地块建房的做法是经村委会某些委员书面同意的;二是其肢体残疾,没有稳定收入,家中还有一个幼子及两个孙儿需要他抚养,经济困难交不起行政处罚的罚款;三是原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罚款金额是13634.88元,但强制执行的标的却是27269.76元,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会翻倍。
我接过吴某双递过来的《村委同意其危房改造的书面证明》,经仔细比对事先调阅的国土行政执法档案中的土地巴比伦娱乐场变更图、测绘地图与土地影像套图,再与吴某双一道到现场核实,我内心确定了吴某双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确实无疑。我尝试对吴某双进行释法说理,他有些恼羞成怒,冲口而出:“反正我不管,我没有钱给!”看着他倔强的表情,继续留下来说服他配合执行显然不合时宜。
听证会后,他说,“我错了”
回程途中,我脑海里思绪万千,如果对吴某双耐心释法说理,相信他最终也会认识到占用耕地建房是违法的,然而,由于家庭经济困难,陡增一倍的行政罚款,可能才是他抵触配合执行的最大心结。回到办公室,我再次翻看从法院调取的执行案卷,经仔细查看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和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发现法院准予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是行政罚款13634.88元。
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为区法院的执行依据只能是生效的裁判事项,而不能依据行政机关提交的对罚款金额加处一倍罚金的申请书确定执行标的,所以本案的执行标的应予变更。变更恢复为准予执行的原行政处罚的金额,就符合了吴某双可以接受的心理预期,他配合执行的意愿才会增强。我再想深一层,考虑到他的家庭经济状况,在不改变执行金额的情况下,如果采用分期缴纳执行款的方式将更有利于最终全部顺利执行。我马上与行政机关承办人进行磋商,并很快达成共识。三天后,公开听证会在大坦村委会召开了。
在公开听证会上,在人民监督员和驻村律师的见证下,吴某双听着我对国家耕地保护、承包耕地用途、宅基地政策到建设用地行政许可相关法规进行阐释后,他低头沉默了。当听到国土部门同意变更申请执行款项金额且可以分期缴纳时,吴某双一直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没想到你们这么认真对待这个案件,还考虑到我的家庭状况人性化执行。我错了,占耕地建房确实不对,罚款我一定会按期交的,耕地也会恢复原状的。”在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吴某双与行政机关当场达成一年内分三期给付行政处罚款的执行和解方案,吴某双当场缴纳了第一期的执行款4500元。
这一刻,我终于可以舒口气了。
(讲述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 陈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