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的欠款拿到了。十年了,真不容易。”不久前,当听到王女士传来的好消息时,我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至此,一场持续了十年的跨省执行监督案终于圆满结案。
久拖不还成心结
2007年至2009年,王女士先后借给安徽省广德市某竹制品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方某共20万元。让她没想到的是,方某因企业经营不善,并没有按期支付利息,后王女士提出拿回本金,但方某在归还2万元后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借款。
2009年,在王女士的反复追讨下,方某竟然将债务转移至公司后离职,还玩起了人间蒸发。王女士先后多次去广德市向公司追讨欠款。一直催讨未果后,王女士向广德市法院起诉,因未到还款期限,法院判决其败诉。但王女士并未停止追款行为,因其长期居住在浙江省安吉市,为了方便诉讼,2012年她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安吉县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归还18万元。
然而,拿到2万元后又无下文,为此,王女士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及财产均在广德市,该案被移交给广德市法院执行。但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刘某还了2万元后,认为债务与自己无关,便置之不理了。
2021年12月初,四处信访碰壁的王女士来到安吉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希望检察院帮她拿回剩余的14万元。听完王女士的申诉,我充满了疑惑:“如果真如其所说公司有钱,为何迟迟无法执行到位?法官是否怠于履职?”
想方设法寻出路
我随即前往安吉县法院调取卷宗,向当时的执行法官了解情况。经调查,执行法官早在收案之时已按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广德市法院,并不存在违法情形,因此我院无法监督。
怎么办?从2012年到2022年,10年时间,因为钱款执行不到位,矛盾不断激化,王女士已经四处信访,如果再拿一张冰冷的不支持监督决定书给她,她能接受吗?想到这,我觉得案件不能就这样了结,应该再做点什么。
拿回欠款是此案的关键。在科室讨论时我提出自己的想法:“虽然监督事项不存在,但是我们可以借助和安吉县法院的执行协作机制,共同化解这个信访难题。”这个建议得到了科室同志的一致赞同。
事不宜迟,会后我和同事马上联系安吉县法院执行局,会商协助执行方案。方案初步确定后,我又和安吉县法院的法官一起去广德市法院了解情况并探讨执行方案的可行性。随后,我多次通过当面或者电话沟通的方式掌握执行进展。
但是,转眼半个月过去了,仍没有传来好消息。看我每天都为此事揪心,主任吴佩珏提醒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与其这样坐等法院的消息,为什么不主动出击呢?”于是,我决定去广德市的公司实地探一探。
释法说理化干戈
2022年1月的广德有些寒冷,然而当我下车看到公司厂区冒出的阵阵白烟,以及车间传来机器运转的“唰唰”声时,突然感觉一阵欣喜,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还款有戏。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在听到我们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马上开始诉苦,称受疫情影响公司效益并没有表面上看到的那样好,实际上外债很多,自己不是不想还,是真的没钱还,而且欠款是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自己没有履行义务。
各说各有理,事情再次陷入僵局。难道公司的欣欣向荣只是表象?公司是真的无力支付,还是借口推托?
我们决定再去摸摸公司的底,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经过走访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我们了解到,该公司在2018年曾有追加注册资本的行为。能追加注册资本,说明有能力支付借款,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还款呢?带着疑惑,我们再次找到了刘某。这次,他说了实话。原来,这么多年和王女士的“拉锯战”让刘某也憋着一口气,他不愿意还这笔他眼中“莫须有”的债务。
了解到内情后,我们和法院的协同执行组一起再次找到刘某,从疫情谈到企业经营、从人情谈到法理,同时跟他强调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终于,经过反复跨省上门的释法说理,刘某渐渐打开心结,郑重表示会在近期归还10万元,余下的4万元也会于2022年底前全部还清。
为时一个多月,在检法两部门的不懈努力下,王女士终于和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讲述人:浙江省安吉县检察院崔露 本报记者史隽 通讯员叶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