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打造“冀检心枫”控申工作品牌,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行“热心、耐心、诚心、细心、真心”五心工作法,妥善化解信访矛盾,不断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水平。
一、坚持检察为民,以“五心工作法”引领接访办案工作做实做优
以热心接待来访、温暖群众。研究制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标准化工作指引》,对群众信访真正做到即接即办、精准分流、及时受理、就地化解。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打造暖心服务“窗口”,为残疾人、老年人配备轮椅、急救药品、老花镜等人性化设施,提供法律文书查询、法律知识解答、来访群众引导等服务。热情、平等对待来访群众,不推诿,不搪塞,坚持“干部群众一样对待;生人熟人一样热情;问题大小一样办理;管辖内管辖外一样接待;本地外地一样公正”准则,用真诚之心接待来访者。
以耐心听取反映、延伸服务。始终保持同理心,使信访群众放下对立情绪,为化解矛盾奠定基础。对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等,仔细梳理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准确把握群众诉求。落实政法综合综治中心、社区街道服务站值班制度,选派既懂法律又熟悉群众工作的干警轮流到岗履职,切实方便群众及时表达诉求。持续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察长定期走访企业,问需于企、解企疑惑。
以诚心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坚持从群众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阅卷宗,详细分析案情,帮助群众理顺情绪、疏解心结,消除矛盾纠纷隐患。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普法宣传,进乡村、社区开展信访法治化源头治理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室”,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指派值班律师,由专业律师答疑解惑,实现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以细心查办案件、解纷止访。积极推进落实基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对首次提出信访的“三类”案件,全部做到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通过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坚持“包阅卷、包审查、包督办、包结案、包化解、包稳定”的六包原则,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严格落实“能化解尽化解、应化解尽化解”工作要求,全面系统排查积案存量,对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建立档案,实现一案一档,实行具体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三级负责制,妥善处理好每一起重复信访案件。
以真心纾解民困、保障民生。健全司法救助“一盘棋”协作机制,构建“司法救助为主+社会化救助补充+公益善款辅助”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方式,进一步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对内聚力,强化部门间横向协作配合,稳定司法救助案源的源头活水;向外借力,强化与妇联、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方位提供就业岗位、心理疏导、未成年人教育等综合多元性救助帮扶;上下合力,强化一体化办案,积极联系省、市院开展联合救助工作;社会助力,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渠道,综合社会力量,通过寻求爱心企业捐助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
二、坚持治理原则,以“五心工作法”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出发点。“五心工作法”坚持把“为民”理念贯穿于控申工作的方方面面,在接访办案中坚持以回应群众关切为根本,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诉求中把准司法正确方向,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统一。
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工作理念。“五心工作法”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重视办案过程中人民群众的参与度,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社会第三方作为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让当事人听取多方意见,通过第三方人员适当客观的意见,提升释法说理的效果,以公开促公信,以公开树公威,最大限度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坚持以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为目标。“五心工作法”不仅注重依据事实、法律把案件办结,还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在群众接待、沟通上下功夫,注重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激化升级。
三、坚持能动司法,以“五心工作法”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强化溯源治理,防纠纷于未发。坚持把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在办案的同时,深入分析案件原因,细心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并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扎实开展个案和类案反向审视,检视整改原案存在的执法、司法瑕疵,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提出纠正意见等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案件质量评查,借助“外脑”对案件捕、诉、判三个环节进行综合质量把关,针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项分析、专题研讨,倒逼严格公正司法。
构建联动机制,确保“化纠纷于萌芽”。在控告申诉案件中深入挖掘法律监督线索,聚焦“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靶向提升线索移送质效,全面加强弱势群体等一体化司法保护力度,形成法律监督合力。积极探索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控申+X”联合接访模式,建立部门间协同息诉息访工作机制,把首办责任拓展到全院,切实形成控申部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院“一盘棋”信访格局,让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获得全面完整答复。
丰富矛盾化解方式,确保“止纠纷于诉前”。发挥检察听证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功能作用,探索推开公开听证、上门听证、简易听证等不同形式,广泛用好“检察官+听证员”的释法说理工作模式,从法、理、情三方面进行充分释法说理,不断提升检察听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设立专门检察调解室,联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多部门,及时做好轻微刑事和解及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工作,将释法说理与依法规范办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检察调解,化解当事人矛盾,修复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