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1月5日电 11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曹建明在作专项报告时说,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制约,对不批准逮捕的主动说明理由;侦查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的更换承办人认真审查。2013年以来,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案件提出复议复核18209人,检察机关重新审查后改变原决定11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