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的帮助,我的养老金账户终于解除冻结了!”今年5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的杨女士将一面写着“秉公监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院里,对我们的办案工作表达谢意。递过锦旗的时候,她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杨女士神采焕发的样子,让我的思绪回溯到几个月前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不禁感慨:那时的她与此刻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一次担保让她的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2月,形容枯槁、满头白发的杨女士急匆匆走进了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的大门,顾不得旁人侧目的眼神,大声地喊:“我要见负责民事案件的检察官!”
那一刻,接访大厅内仿佛在上演现实版的《秋菊打官司》。第一次坐在我面前的杨女士面露绝望、眼含泪光。我递给她一杯暖茶,握住她颤抖的双手,安抚她说:“不要着急,您慢慢说,我们一定会给您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终于,她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开始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
我一边细心听、认真记,一边翻阅她带来的资料,这起申诉案件的轮廓在脑海中逐渐清晰——
2013年10月28日,焦作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向焦作市某银行借款200万元,杨女士经不住朋友的一再恳求,答应作为众多担保人中的一员,在该笔借款的担保合同上签字按印。此时的她仅仅考虑的是朋友间的情谊,可万万想不到,签字按印的后果,是给自己带来一场纠缠多年的噩梦!
2014年,该笔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随即将商贸有限公司和杨女士等人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借款人焦作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借款200万元;银行对另一名担保人尚某名下的7套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200万元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杨女士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5月9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担保人尚某在判决书中所确定的7套房产,又冻结了杨女士名下用于发放养老金的银行账户,扣划账户内余额1万余元,并计划每月扣划2000元,直至欠款清偿完毕为止,并将杨女士等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判决及强制执行对将养老金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杨女士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一辈子老实本分,甚至都没跟人红过脸的她瘫软倒地,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成了“老赖”。“要早知道是这样,说啥俺也不能做这个担保不是!可是……”杨女士急得泪水在眼眶中直打转。
2018年11月5日,法院在未处置查封房产的情况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杨女士对于法院不处置查封的房产,而是执行其赖以生存的养老金很不理解,并产生极端情绪,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但都没有得到解决。
寒来暑往、冬去春来,面对多次反映无果、家人的指责、朋友的议论,杨女士的生活逐渐陷入了困境。一天,杨女士突然想到,之前自己途经建筑工地时,见到有检察官在宣传农民工维权知识。尽管不确定自己的事情检察官会不会管,但此时的她已走投无路。于是,杨女士迈进了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的大门。
检察监督后超标查封被叫停
了解到杨女士的经历后,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我和同事们通过走访取证,调查核实,于今年4月22日向执行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018年5月25日,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44套房产,足以清偿案涉200万元债务。但执行法院不及时履行职责,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不去积极处置查封的房产,反而冻结了另外一名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划扣养老金,这一行为属于超标查封。本案中,执行法院已经查封足以清偿债务的房产,却仍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这一决定显属错误。
为尽快解决杨女士面临的生活难题,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我们还与法院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详细说明了杨女士的情况,为尽早解封其养老金账户穷尽每一份努力。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今年5月7日,法院终于作出停止对杨女士名下银行账户按月划扣的执行裁定。
“我的生活终于恢复正常,感谢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感谢办案检察官为民解忧!”摆脱困境、重新过上正常生活的杨女士手持锦旗,再次迈入了解放区检察院的大门,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讲述人: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郝小云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运然 杜爱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