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支持起诉 船员 追讨欠薪
“我们文化水平不高,不懂怎么打官司。”“我们一出海最短也要个把月,如果打官司,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去法院开庭。”这是我院2023年4月办理一起涉船员支持起诉案件时,申请人向我们提出的担忧。
冼某、徐某在某船务公司经营的船舶上工作,因船务公司拖欠工资未付,二人想通过诉讼维权。由于法律知识有限,二人向海事法院电话咨询后,得知诉讼需要开庭,如不能到庭,可委托律师代理出庭。然而,高额的律师费对于他们来说是极大的负担,自己提起诉讼又不懂如何拟写法律文书和收集证据,且受制于船上工作的特殊性,上下船及来往法院均是难题。就在他们犹豫是否放弃以诉讼途径维权时,海事法院工作人员向他们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及我院支持船员起诉维权的成功案例,他们随即致电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我院咨询申请支持起诉事宜。
我院检察官了解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冼某、徐某短时间内无法归航,遂让他们通过电子方式寄送相关申请材料。收到案件材料后,我院经审查认为,冼某、徐某二人主要从事体力劳动,收入不高,缺乏基本诉讼技能,且由于船上工作的限制性,二人通过诉讼维权确有困难,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依法予以立案。办案中,我院全程采用“线上”方式,电话询问当事人、接收电子证据材料,并积极推动二人与船务公司进行沟通。经过2天的沟通对话,各方均有了调解意愿。随后,我院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组织电话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为巩固调解成果,我院引导并支持当事人向海事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海事法院在10日内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船务公司收到裁定书次日便按约支付了拖欠的全部劳务报酬。从船员向我们致电咨询到追回劳务报酬,历时不到20日,冼某、徐某二人仅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到过检察院一次,节省了大量维权的时间和精力。
民之所盼,行之所至。每一个支持起诉案件都是困难群体对法治、公平正义的殷切期待,我们多走一步就能让困难群体少跑一趟。为民办实事不仅要放在心上,更要落在行动里。
(讲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建华 整理:本报通讯员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