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精神残疾妇女 司法救助 社会治理
近日,我带领我院检察官一起到白某家回访。白某是我们办理的一起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她的情况有些特殊,是一名精神残疾妇女。
2023年7月,我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接到性侵案件线索时,白某已经怀孕5个月了。鉴于白某的情况特殊,我决定担任该案的承办人。
从报案情况来看,白某称有一名男子与其发生过性关系,但该男子予以否认。为了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引导侦查人员征得白某监护人的同意后,对引产的胎儿进行了DNA鉴定,最终确定杨某的DNA与胎儿高度吻合。经依法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公安机关查明杨某于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先后4次巴比伦娱乐场哄骗手段与白某发生性关系,致使白某怀孕。
受案后,我院相继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决定。考虑到白某有精神残疾,没有诉讼能力,我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协调民事检察部门帮助其收集证据。在得到白某监护人的同意后,我院依法支持白某及其监护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采纳了我院的民事支持起诉意见,判决杨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通过走访了解到,白某的父亲在10年前便离家出走了,其母亲也是精神残疾人,平日仅有白某的姨母抽空照看母女二人。
白某系农村地区精神残疾妇女,是检察机关的重点救助对象。为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我院提请锦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并将救助线索及时移交妇联、残联,共同研究综合救助帮扶措施。市县两级检察院会同妇联、残联,共同为白某送去司法救助金和生活用品,将白某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定期跟踪回访,并给白某协调了精神疾病专家,为白某及其母亲免费看诊。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检察履职没有止步。我们对5年来办理的北镇地区强奸案件开展调研分析,重点分析被害人为精神、智力残疾妇女的案件。我们总结此类案件的特点和案发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妇联、残联召开座谈会,对调研情况进行汇报,并就如何强化精神残疾妇女司法保护征求意见。
在此基础上,我们总结出可行性建议,向北镇市妇联、残联制发检察建议,同时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取得了市政府的支持。我院还联合民政、法院、公安、卫健、妇联、残联等部门会签了《北镇市精神障碍妇女权益保护实施方案》,从加强协作、数据共享、多元救助等方面细化具体保护措施。
合力救助正在让这些妇女的生活越来越好。回访中,我们看到,因为白某姨母家距离远,不能时时关照白某及其母亲,村妇联和热心村民便每日轮班看望二人,帮助白某进行精神康复训练,白某的状态越来越好了。
(讲述:辽宁省北镇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光 整理:本报记者窦晓峰 通讯员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