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玲 通讯员刘佳 才轶名)“看着她又能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我心里总算踏实了。”近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司法救助对象小玉(化名)时,小玉奶奶激动地说。
小玉是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害人。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小玉与父亲均患有先天性智力残疾,父母离婚后,小玉一直随父亲和奶奶生活,父女二人都需要年迈的奶奶照顾。不法侵害的发生,让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陷入了更深的困境。检察官判断,小玉一家人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铁西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到小玉所在社区及当地民政部门走访调查。在小玉家中,检察官目睹了年迈的老人照顾家人的场景,令人心酸。检察官同时了解到,小玉因智力问题不能适应普通学校的学习,但其已在普通学校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校无法接收,因此一直辍学在家。
该院在给予小玉一家人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还联合当地民政部门,将小玉纳入民政困境儿童关注台账及辽宁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辽蕾计划”试点项目服务范围,志愿者定期上门为小玉提供帮扶陪伴服务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该院协调相关部门为小玉的父亲办理了残疾人证及低保认证,并协助其一家人申请特困补助,为这个家庭提供兜底保障。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小玉的学籍问题得到解决,检察官帮她办好了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手续。日前,小玉重返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