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包联社区第一书记“昊哥”的求助电话:“这里有一名77岁的独居老人,生活比较困难,多次向社区申请办理低保被拒,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检察院能否给支支招?”
是老人条件不符?还是社区怠于履职?挂断电话,我决定上门一探究竟。
社区求助,探访生活困难的王阿婆
“你们可得给我评评理!我一个月几百块钱连吃药都不够,就因为户口本被继子一家拿去了不还给我,社区就不给我办理低保……”刚进王阿婆家的门,老人就向我哭诉道。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我得知,老人没有自己亲生的孩子。50多年前,她嫁给老潘时,老潘就带着两个儿子。夫妇两人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但在家庭琐碎的生活中也累积了不少矛盾。2009年,老潘去世。几年后,小儿子也去世了。2015年,大儿子一家搬走后与王阿婆再没往来,自此老人一直独居,抚恤金和社区养老金是王阿婆的主要生活来源。
看得出,王阿婆的生活确实很困难。桌子上摆放着一大堆药品,冰箱没有插电,饭锅里是半锅冷稀饭。更令我吃惊的是,厨房里竟然没有燃气灶具,老人是用土灶烧柴火煮饭。眼前的情景让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我知道,要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第一步就是要弄清她无法申领低保的原因。
调查核实,低保申请为何被拒
王阿婆拿不到户口本是申请低保被拒的真正原因吗?带着这个疑惑我和同事走访了老人居住的社区。
社区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王阿婆确实多次到社区来申请办理低保,他们也告诉老人,现有的低保政策是按户发放低保金,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低保标准的才能够申领,而王阿婆尚有一个继子,且继子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人均收入已经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因此不符合申领条件。所以,户口本放在哪里并不重要,是户口本上的人拉高了老人的收入水平,但又没有保障老人的生活,这才是问题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还向我们提供了王阿婆找人代写的法律援助申请,老人甚至想通过断绝与继子的亲子关系从而获得申领低保的资格。“老人一定是走投无路了,虽然我们无法突破政策规定,但一直对老人都很照顾,有什么福利也会第一个想到她。”社区工作人员说。
“即便是有资格申领,低保实施的也是补差政策,按现有标准最多给她补100元,对王阿婆而言,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她目前的生活状况呢?”临别时,社区第一书记“昊哥”的这一席话,让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我们都很清楚,解决问题的根本是应当让继子潘某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至此,帮助王阿婆修复与潘某的亲情关系、追索赡养费成为我和同事们新的努力方向。
在明确老人有维权起诉的意愿后,我们辗转与潘某取得联系。他自述从6岁起就开始跟随王阿婆一同生活,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成立,这让我的心里有了底,多次的电话沟通也让我感觉到潘某并非是一个不念抚育之情的人。家庭矛盾“非一日之寒”,我从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两方面对潘某释法说理,又用帮困解难的初衷感化潘某。当得知潘某也有自己的难处时,我们及时向救助中心咨询相关政策。最终,潘某表示愿意通过法律程序明确赡养费的承担。
母子和解,老人的赡养费有着落了
随后,我们启动了支持起诉程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如何让办案效果趋于圆满。法律虽是武器,但我不希望它成为斩断亲情的无情之刃。“要是母子俩能坐下来谈谈就好了。”那段时间里,这个念头时不时地从我脑海中闪过。
潘某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年都难回一次家,但我从未想过放弃那个念头。也许双方见面不一定会有结果,但我坚信,哪怕吵一架也比冰冷地对簿公堂好。我们找到潘某的妻子从中调和,又为王阿婆申请了法律援助,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集思广益化解矛盾纠纷。终于,在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的当天,王阿婆与潘某就赡养费数额达成了和解意愿,我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反馈给承办法官。很快,通过法院的线上调解平台,检法协作进行了诉前调解,母子俩7年来第一次面对面交流。调解的结果令人欣慰,王阿婆顺利拿到了第一笔赡养费2000元。历时近3个月,案件终于有了圆满的结局,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为民筑堡,筑堡为民,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追索赡养费、让王阿婆实现老有所养是应有之义,却不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在王阿婆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还将案例研讨搬到了事发地,开展了以真实案件“说案普法”活动,让检察职能更加贴近群众,深入人心,实现了案件办理与基层治理相融合,也让社区工作者更加关注检察机关对特殊群体支持起诉这条司法为民路径。
(讲述人: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张婷 本报记者蒋长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