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最终没有认定我丈夫的工伤待遇,但检察机关的帮助和关爱让我们一家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温暖。迈过了这道坎儿,未来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了……”3月底,当我们对息诉息访的宋某进行回访时,宋某感激不已。
宋某一家终于走出了持续两年多的阴霾,跟着案子一路走下来的我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服工伤认定申请检察监督
2020年11月4日,宋某的丈夫杨某在某磷矿企业进行井下开采作业时感到身体不适,但他仍然坚持工作。下班后,杨某直接返回位于公司外的宿舍休息,当天夜里,杨某发病离世。后经医学鉴定,杨某死于病理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积血。
杨某离世后,宋某向县人社局提出认定丈夫杨某属于工伤的申请,但被人社局以“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为由驳回。宋某不服县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的死亡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的”情形,县人社局不予认定其为工伤的行政决定正确。宋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
受理宋某的监督申请后,我院经审查认为,杨某确实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并无不当。但宋某对于不认定杨某为工伤这件事一直无法认同,坚持认为县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合理,因此,该案的行政争议一直没能化解。
了解到宋某一家生活比较困难,我们决定实地走访一趟,看看能否通过其他途径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实地走访摸清当事人心结
“感谢你们的关心。”当宋某得知我们的来意后,对我们并没有十分抗拒。我想,这或许是一个好的开始。
“听到他人不在了的消息后,我真的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宋某说,她本来是跟丈夫一起租住在公司外的宿舍里,可事发前一天公公摔倒骨折住院,她一直在医院照顾老人没有回家。“我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再回来人就没了……”一提起丈夫杨某的死,宋某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一家人,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我一个人怎么撑起这个家?”
在跟宋某的交谈中,我们得知,她这些年为了照顾女儿上学一直没有工作,而公公婆婆都卧病在床,之前,杨某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一家老小全靠杨某的工资过活。
“他发病时就算是在下班后,就算不在员工宿舍,可我们当初在外面租房子也是矿里同意了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你的矿上没了,多少应该要给我们些赔偿吧?”宋某哭诉道。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也无法得到赔偿,这或许就是宋某一直不服工伤认定结果和法院判决的心结所在。
司法救助点燃一家人生活的希望
尽管现行法律并没有将具体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列为司法救助对象的明文规定,但看到宋某一家的困境,我们决定尝试对宋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而司法救助也只能解决一时的困难,宋某一家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我们决定不仅要帮助她把眼下的这道坎儿迈过去,还要彻底化解她的心结,帮助她走向新生活。
我们将该案情况以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思路向上级检察院、县委政法委汇报后,得到了大力支持与业务指导。
今年2月,司法救助申请被批准通过,司法救助金也及时发放给了宋某一家。
与此同时,我们着手从“根儿”上化解宋某的心结:一方面,多次邀请村干部一同上门对宋某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她解开认识上的“结”;另一方面,向当地镇政府详细介绍了宋某一家的具体情况,联合展开多元帮扶,帮助她解开生活中的“结”。
接下来,各部门尽全力对宋某一家展开帮扶行动——帮助宋某在某养猪场就近就业,使宋某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将宋某失去劳动能力的公公婆婆纳入低保,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协助宋某在镇上申请获得廉租房,方便其照顾女儿上学。
就这样,通过“司法救助+持久性帮扶”,宋某彻底解开了心结,自愿息诉息访,这起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为民而行,与民同行。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我们一体化推进行政检察监督与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统筹法律监督、多元帮扶、社会治理,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我想,我们把承办的每一个“小案”办好,让当事人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这就是检察监督的“最优解”。
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工作使命崇高、任务艰巨。作为办案一线的检察官,我将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到每一次办案中,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中。
(讲述人:湖北省远安县检察院董明华 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廖若茵/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