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院办理了一起农民工申请支持起诉案。我们通过帮助某建筑劳务公司成功追回210万元工程款,使农民工的欠薪难题得到了彻底解决。近日,回访该劳务公司时,公司负责人不停地向我致谢。他的感谢让我想起了自己曾被重重包围的那个下午……
农民工的“怨”
那是2021年2月的一个下午。下班后,我正准备去学校接孩子。这时,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起。打电话的,是院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同事:“马姐,你快下来一趟吧,楼下一群人吵吵着,非要见你们二部的人。”
工作要紧。我连忙下楼,直奔接待大厅,远远地就听见大厅里一片嘈杂声。我刚一出现,一群人就围了过来,把我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位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大爷钻出人群朝我喊:“年都过了,老板欠我们的钱凭什么还不给?这事你们管不管?”
我和同事先给工人们每人倒了一杯热茶。他们的情绪稍稍稳定下来后,先前发话的那位老大爷就开始说起建筑劳务公司拖欠工人工资的事情。
“你们没找劳动监察部门吗?”我问道。
大爷听我这么一说,“腾”地一下来了火。“我就知道,你们会互相推来推去。劳动监察部门说,检察院能支持我们起诉。今天,我们来找你们,你们要是再不管这事,我们就不走了……”
听完大爷的话,我知道他们的事情没能在劳动监察部门得到解决,忙笑着说:“管管管,你们别急,我帮你们理理头绪,看看这钱咱们怎么要回来。”
工人们说,某建筑劳务公司雇他们干活,事先说好干完活就结算工资,可是活干完了,工资却迟迟没有结算。他们去劳动监察部门讨要说法,也没有结果。
谈话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我向工人们释法说理后,答应一定帮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送走他们时,夜幕已降临。这时我才想起,孩子还在学校呢。
劳务公司的“难”
第二天,我把欠薪的劳务公司负责人找来了解情况。这位负责人也是一脸无奈:“检察官,公司确实欠着工人的工资,但是,我们也有苦衷呀!”
原来,2021年春,该劳务公司与总部设在上海的甲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劳务公司负责组织工人在当地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却只支付了部分款项。这些款项仅够支付原料款,剩余210万元工程款甲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工人们的工资就这样被拖欠了下来。
“我们一直在催上海公司给我们结算工人工资款,他们却拖着不给,我们也实在没钱呀!”劳务公司负责人说,“疫情期间,我们公司也难呀!”
劳务公司和农民工的利益是一致的,欠薪的根源是上海的甲公司拖欠工程款。我反复联系甲公司的负责人了解情况,可对方迟迟不接听电话。好不容易通了话,那位负责人却说:“劳务公司欠农民工工钱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欠农民工的钱。”
要知道,如果甲公司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工人们就算起诉劳务公司并且胜诉,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仍将是个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前往上海进行实地调查。
赴上海啃“硬骨头”
这注定是一块儿“难啃的骨头”。
我们到达上海后,甲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他们的责任。我们在甲公司整整守了两天,才终于见到了公司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仍然坚持认为“我欠劳务公司部分工程款不假,但我不欠农民工工钱”。我们耐心地向他解释,此事是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按照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之后,我们又结合实践中的一些案例,以案释法,告诉他发包企业代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依据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
听完我们的解释,这位负责人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明确表示,将在一周内将拖欠劳务公司的工程款结清。我立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工人们和劳务公司。
事后,甲公司的负责人还主动找劳务公司签署了协议,约定了给付剩余工程款的具体时间。
后来,甲公司如约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收到钱后,及时付清了工人工资。直到这时,悬在我心里的大石头才算落了地。
那位老大爷后来也给我打来电话,激动地说:“马检察官,你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太感激了!我们做了一面锦旗,希望你收下我们的一片心意。”
这让我忍不住回想起在接待大厅第一次见到大爷和工人们的那个下午。那天我虽然错过了接孩子的时间,对孩子食言了,但我履行了对那些讨薪农民工的承诺。我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讲述人: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检察院马艳杰 本报记者沈静芳/整理)